濉溪: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1-05 11:28   

一、双堆集镇财政所原所长李从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经李从祥同意,双堆集镇财政所以电脑辐射费、岗位补贴、其他类资金名义,为职工虚增发放补贴合计104245元。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李从祥受到警告处分,双堆集镇财政所职工违规领取的各类补贴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二、县发改委原价格认证中心主任王庆辉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6月,时任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王庆辉介绍朱某去某公司评估,违规收受朱某烟、酒等礼品。2017年7月,王庆辉负责新仓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标准政策解释工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关某某、任某某现金10000元及烟、酒、茶叶等礼品。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王庆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由四级主任科员降为二级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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