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闭环管理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张铮   发布时间:2022-04-25 08:41   

濉溪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扎实开展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工作,全力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按时保质完成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任务。

濉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以受理全覆盖、办理全规范、处置全反馈为重点,积极探索相互协调的“闭环管理”机制,对信访举报件实施“闭环管理”运行,全县11个镇纪委和22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均已配备专网电脑,并同步配备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实现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督办、反馈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形成责任明晰、程序严密的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统一归口受理,实行闭环信息化。县纪委监委所有工作人员收到信访举报件一律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归口受理。坚持“专人负责,归口受理”原则,由专人负责接收、并及时规范将信访件相关信息录入、扫描到检举举报平台,并在保密电脑上建立各类相关台账,保证信访信息的完整性,实行闭环运行信息化。同时,明确信访办理流程时限、承办科室、处理结果以及反馈情况等,确保每一个信访举报件能够及时处置到位。

提高办信质量,完善线上闭环。县纪委加强对基层信访件办理、处置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信访件清理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乡案县审工作规定,对多次重复举报仍未办结、办结后群众不满意的信访举报件,采取领导包案、专题调度等多种措施提高案件调查质量,加快办理进度。承办科室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完成线上闭环。

强化跟踪督办,实现闭环反馈。信访室将实名信访举报反馈工作贯穿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现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按照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反馈工作要求,实行全过程沟通。在受理环节,由信访室及时联系举报人,经核实确系实名检举控告的,告知具体承办科室及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办理环节,由信访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来询问案件办理进度的举报人进行答复;办结后,承办科室采取面对面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调查结果,听取举报人意见。对于久查未结的检举控告件,信访室定期对照台账,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领导约谈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坚持办结一件,反馈一件,确保件件处置到位,使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处置等全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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