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正式启动。本轮巡察设立2个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科技局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自2021年9月7日开始至2021年10月16日结束(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巡察期限),共计30天。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和举报微信,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于其他与巡察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现将各巡察组信访举报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一)巡察对象:县医疗保障局、县统计局;
(二)信访接待窗口:县医疗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巡察组驻地);
(三)邮政信箱:濉溪县淮海路18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5100);
(四)电子邮箱:18905613017@163.com;
(五)举报电话:18905613017;
(六)举报信箱:县委门口、县医疗保障局门口、县统计局门口。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一)巡察对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科技局;
(二)信访接待窗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巡察组驻地);
(三)邮政信箱:濉溪县淮海路18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5100);
(四)电子邮箱:18905613018@163.com;
(五)举报电话:18905613018;
(六)举报信箱:县委门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门西侧、县科技局楼下。
县委巡察工作举报平台(微信扫码):
中共濉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