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4-27 10:57   

卫生健康是人民群众期盼、社会高度关注的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行风作风问题更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坚决惩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濉溪县纪委监委立足政治监督职责,决定对全县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镇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二、整治时间

2023年4月至9月,半年时间。

三、重点任务

1.整治违规执业行为。一是不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准入、校验规定等情况;二是超范围诊疗,实际开展诊疗项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项目不符;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租赁投放医疗设备,买卖、租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资格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等;四是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资格证》,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五是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品”相关用品等;六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七是其他违反依法执业的行为。

2.整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不符合或放宽标准收治住院;二是分解住院;三是利用“免费体检、车接车送、免费吃住、减免自付费用、返现或赠送礼物”等方式引诱患者住院;四是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虚构病情和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等手段虚假住院;五是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六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行为;七是串换药品、诊疗项目、耗材、物品等行为。八是其他违反医保报销政策等行为。

3.整治违规收费行为。一是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二是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未按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将低价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套用高价收费等;三是将已有明确项目内涵的诊疗项目重复计费,套餐项目之间重复收费等行为;四是高套病种(病组)结算、扩大范围收费、未提供服务收费,将低价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套用高价收费等行为;五是未提供或虚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套取项目资金等。

4.整治违规诊疗行为。一是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等;二是不规范转诊,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三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过度护理,大处方用药、重复检查、滥用治疗手段等;四是违规用药,无指征用药或输液、抗菌药物和激素使用不合理、多种中成药联合使用、同类型药品重复使用、违反险种限制用药、违反支付规定用药等;五是药品进销存不符,无进药凭据,药品医嘱用药量与清单收费用量不符等;六是未使用或未规范使用相关医疗医药系统,随意选择疾病诊断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等。七是医疗文书书写不齐全、不规范;八是其它不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5.整治违规处置医疗物品。一是医疗废物暂存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暂存设施不封闭,无防渗防漏设施,无防盗及防止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二是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标识不规范,收集不分类、登记内容不完整;三是不具备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的机构未及时送到暂存点集中处置;四是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较长,未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等;五是医疗废物处理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等;六是使用过期医疗器械、非法渠道购买药品、未按类别处置医疗废物等。

6.整治药械耗材和医疗资产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一是工程建设实施不规范,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程序执行不严、未履行招标程序等问题。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购买办公家具、各类设备未录入固定资产以及违规处置问题。三是药品及卫生耗材管理有漏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采购不规范,入库、出库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过期药品登记入库,未严格执行报损程序,医疗器械购置后未入库直接使用等问题。

7.整治医疗卫生领域“四风”问题。一是医德医风问题,例如吃回扣、收红包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二是公务接待制度不严,存在同城招待、超标准招待问题。三是违规报销、公款吃喝、工作人员“吃空饷”、滥发津补贴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是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健全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交通燃油费报销管理混乱、加油卡使用不规范,违规报销燃油费等问题。五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职工擅自脱岗、上班期间玩手机等工作作风问题。

8.整治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一是镇卫生院(分院)选人用人不规范、不严肃,未履行程序,私自“内定”院班子成员问题。二是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严格问题。三是重要岗位人事调整未履行公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示等制度。四是其他违反人事制度相关规定问题。

四、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濉溪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大厅(县加油站南30米)

举报电话:0561-12388

咨询电话:0561-6077632

网上举报:https://anhui.12388.gov.cn/huaibeishi/suixixian/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将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内容应坚持实事求是,对随意虚构、夸大、捏造诬陷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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