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用好“四种形态” 彰显严管厚爱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案管室 段玉荣   发布时间:2023-07-26 08:35   

“经过组织核查,关于反映你的问题线索虽然不属实,但是你在日常工作中的方式方法尚有欠缺。为此,我们代表组织对你谈话提醒,希望你能引以为戒……”近日,濉溪县纪委监委对被反映问题线索已查结的一名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提醒。

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日常监督上下足功夫,看见苗头就提醒、接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处理,把批评教育的深度、执纪执法的力度和关爱关心的温度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65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77.2%,第二种形态占比16.2%,第三种形态占比4.6%,第四种形态占比2%。

坚持抓早抓小重日常。充分利用濉河清风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通过发布、推送、转载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廉政漫画、廉政视频、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等内容,让全县党员干部开启“指尖上”的廉政学习模式,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知敬畏。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警示教育,及时“注射预防针”,在破纪之初预防提醒、实时监控,避免触碰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坚持抓细抓长压责任。强化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盯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细化监督内容,定期开展集体约谈,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廉政关口。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已经破纪、误入歧途,要“吃药调理”及时纠偏,防止其恶性发展、铸就大错甚至跌入违纪违法深渊。

坚持抓深抓严强高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正确运用惩戒手段,针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一查到底、严肃问责,运用“刮骨疗毒”的方式、“猛药去疴”的手段进行最终“挽救”,通过党纪重大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使其悬崖勤马、洗心革面。同时将查办案件、以案促改与完善制度同步推进,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持续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

坚持抓准抓实严问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监督执纪重点,对违反党纪法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零容忍”,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一律严查快办,涉嫌严重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防腐败问题滋生传播。对查处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通过惩治“极少数”来挽救“大多数”,促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惩治不是目的,严格要求、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才是根本。”濉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早筑“防火墙”、常敲“警示钟”,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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