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11-08 09:4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医疗系统巡察正式启动。本轮巡察设立1个医疗系统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院、县中医医院三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自2023年10月31日开始至2024年1月9日结束(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巡察期限),共计70天。

巡察期间,县委医疗系统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医疗系统巡察组受理信访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接访日期截至2024年1月2日。现将县委医疗系统巡察组信访举报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一、信访接待点:位于康铂酒店(淮北御溪店)8327房间;

二、巡察联系信箱设置地点:

1.濉溪县开发区玉兰大道23号门卫室北侧

2.濉溪县开发区金桂路1号县中医医院西北门北侧

3.濉溪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出口南侧

4.濉溪县委大院大门西侧

三、举报电话:19356142960

四、电子邮箱:13395619077@163.com

五、来信请寄:濉溪县沱河路123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医疗系统巡察组收(邮编235100)。




中共濉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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